欢迎访问吉林省建设监理协会! 今天是2024年04月20日星期六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动态信息 > 地方动态

【2019-07-25】(转)关于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家组推荐专家的通知
2019-08-01

吉建农居〔2019〕12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院校、科研设计及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调研、培训、技术指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我省计划组建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专家组,依托专家组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成员构成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家组由“乡村振兴”领域资深专家和地方专家组成。资深专家主要是热爱农村工作,爱农民,致力于保护“绿水青山”,近年来在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域从事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工作,并且卓有成果、经验丰富、掌握本领域理论和业务的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地方专家由各市(州)、县(市、区)推荐,具有实践经验丰富,良好的职业操手,从事人居环境工作3年以上的基层工作人员。

  二、专家组工作职责

  配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技术指导工作,包括协助省住建厅和地方政府制定相关技术政策、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管理人员培训、方案制定指南、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关技术的应用推广等。

  三、专家组现阶段工作内容

  (一)行业智库,技术指南。在省内各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和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现状调研,提出工作开展建议和措施,并协助各地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技术指导工作。

  (二)传道授业,答疑解惑。现场授课培训,参与各地组织的基层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讲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础知识。

  (三)现场踏查,监督指导。在各地项目建设抽查工作中,就项目建设的开展情况、技术指导落实情况、工作推进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抽查。

  (四)宣传学习,层级引领。配合住建厅收集并上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关知识和信息,采用多种形式(视频、照片、短文、图片等)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宣传,适时收集有突出代表性的资料,在住建部主管的媒体平台或更高层级的平台上进行宣传、教育和学习。

  四、推荐数量及条件

  各市(州)、县(市、区)分别推荐2-3人。优先推荐熟悉和掌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关技术、与地方建设主管部门有良好合作、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应用与推广经验的专家。专业领域方面,以规划和市政专家为主,同时吸纳熟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建筑、结构、造价、金融、后期运维管理方面的专家,形成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主、兼顾绿色、环保、节能等建设全方位技术指导队伍。

  五、推荐时间

  本次专家集中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8日,经审核通过的专家名单将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请各地充分认识成立专家组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二)严格遴选,踊跃推荐。各地要严格把关,按照上述条件推荐专家人选,严肃认真填写专家推荐表(见附件),于7月1日前完成推荐人选报送。

  (三)不辱使命,甘于奉献。专家组成立后,要充分发挥其调研、技术指导、培训、评审、论证、宣传的工作作用,为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贡献力量。

  联 系 人:陈清华

  联系电话:0431-82752341

  邮      箱:jlsnjb@163.com

  附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家推荐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28日

农村人居专家推荐表.png





政策法规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网站首页 |协会信息 |动态信息 |协会服务 |协会期刊 |建设监理培训 |会员动态 |下载中心 |诚信建设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431-82752593 | 邮箱:JLJLXH2017@163.com |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开运街722号

版权所有:吉林省建设监理协会 备案号:吉ICP备1700745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