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0-07-03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关于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类别、等级的要求,我部起草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于2020年7月1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gc@mohurd.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邮编:100835。 资质改革期间,我部正常受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事项。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7月2日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说明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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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工程监理资质:
2、取消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资质,其资质要求执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
取消农林工程监理资质,建设单位委托农林工程监理业务时,不再作资质要求。上述4个监理专业资质取消后,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专业同等级监理专业资质。3、监理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的乙级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