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监协〔2016〕6号
各市(州)监理协会、各单位会员:
为做好吉林省建设监理协会第五届换届大会工作,鼓励工程监理企业加大改革发展力度,激发监理人员的爱岗敬业精神,树立工程监理行业良好形象,促进我省建设工程监理事业健康发展,吉林省建设监理协会决定开展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1、先进工程监理企业:必须是吉林省建设监理协会的单位会员。
2、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监理企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所在企业须具有工程监理资质,并为吉林省建设监理协会的单位会员。
3、优秀监理工程师:所在企业须具有工程监理资质,并为吉林省建设监理协会的单位会员。
4、优秀协会工作者:各市(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工处)、监理协会专职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1、先进工程监理企业12家;
2、优秀总监理工程师50名;
3、优秀监理工程师60名;
4、优秀协会工作者12名;
三、推荐条件
先进工程监理企业推荐条件(见附件一)
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推荐条件(见附件二)
优秀监理工程师推荐条件(见附件三)
优秀协会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四)
四、组织工作
1、各地建设监理协会负责组织各自范围内的“工程监理先进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工程师” “优秀协会工作者”的推荐工作。
2、未成立监理协会的地区由市(州)建设监理主管部门推荐(被推荐单位必须是吉林省建设监理协会单位会员)。
3、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推荐要求进行,确保推荐工作客观、公正。
4、各地区推荐结果及材料报吉林省建设监理协会复核后在吉林省工程建设监理检测网。
五、时间安排
表彰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上报材料:2016年06月20日--07月15日
2、复核材料:2016年07月18日--07月29日
3、公示时间:2016年08月01日--08月05日
六、其他
1、各市(州)监理协会、建设监理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根据推荐条件严格把关。
2、各市(州)监理协会、建设监理主管部门要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获得先进监理企业和优秀个人荣誉的,一经查实,取消称号,通报批评,并取消参与下一次表彰活动的资格。
3、对获得表彰的优秀个人、建议所在单位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4、本通知及相应表格可从吉林省工程建设监理检测网中下载。
5、申报材料以A4幅面纸装订成册,送交吉林省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祝影荟
通讯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1503室
邮政编码:130051
联系电话:0431-82752593
系会网站:
附件:
1、《先进工程监理企业推荐条件》;
2、《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推荐条件》;
3、《优秀监理工程师推荐条件》;
4、《优秀协会工作者推荐条件》
5、《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申报表》;
6、《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申报表》;
7、《优秀监理工程师申报表》;
8、《优秀协会工作者申报表》;
吉林省建设监理协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日